为进一步推动家装焕新,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2024年扬州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若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人不享受多套房补贴,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三、补贴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其中主城区申请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及生态科技新城)报送至市房产超市。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物业公司、社区、村委会等第三方出具)、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受理审核。主城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及生态科技新城)申请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仪征市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3、补贴发放。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周报送本地区拨付清单至市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汇总提交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四、注意事项 1、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3、申请受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工作日期间。
4、各地区申请地点: 主城区:扬州市房产超市窗口 地址:文昌中路20号 电话:0514-87800569 地址:工农路36号 电话:0514-86525830 高邮市:高邮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28、C29号窗口 地址:海潮东路997号 电话:0514-84641160 宝应县:宝应县住建局206办公室 地址:苏中中路625号 电话:0514-88250906 、80570953 仪征市:仪征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23、24号窗口 地址:西园北路39号 电话:0514-80290253
附件:1、补贴申请表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3、承诺书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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