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印发的《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苏建房管〔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申请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时间
申报小程序上线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线上申请方式。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申报提前结束。小程序近期即将上线,具体时间将及时公告。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2025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和民政部门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三、补贴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苏银随心办”小程序上进行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装修企业营业执照、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发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物业公司、社区、村委会等第三方出具)、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生成电子版完成上传。
2、受理审核。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
3、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小程序自动按申报时间进行排序,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定期报送本地区拨付清单至市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退货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3、申请受理时间:申报小程序上线之日起至12月31日工作日期间。
4、各地咨询热线:
宝应县:0514-80570953
高邮市:0514-84641160
仪征市:0514-83581895
江都区:0514-86525830
广陵区:0514-87902227
邗江区:0514-87953581
开发区:0514-82982654
蜀冈-瘦西湖景区:0514-82930002
生态科技新城:0514-87119270
附件:
l、补贴申请表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3、承诺书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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